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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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是负责学院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和师资队伍建设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事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学院人事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院机构设置、定岗、定编方案的拟订及报批工作。

三、根据学院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需要,负责拟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制定师资的培养、提高计划。

四、做好优秀人才、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及新进人员的招聘工作。

五、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聘后管理工作。

六、负责教职工的考勤、考核与奖惩、调动、退休、档案管理、人事调查、统计、报表等日常人事管理工作。

七、负责教职工(运动员体育津贴)的工资、院内津贴、社会保险管理等工作。

八、负责运动员招聘、停训的报批;运动员转试训编制的审核及运动员停训后,一次性经济补偿和退役费的核发及退役手续的办理。

九、负责运动员保障专项资金和伤残互助保险及意外伤害险的申报、理赔等相关工作。

十、负责人事代理工作、临时用工聘用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十二、做好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