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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廉洁提醒

时间:2022/09/07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党支部,各系各部门:

中秋、国庆将至。为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推动风清气正廉洁过节,依照省纪委《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和有关规定,现就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提醒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增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办法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既带头严守纪律,又严管所辖人员,认真组织学习近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带动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廉洁过节,将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强廉政教育和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作为贯彻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实际行动。

二、严守纪律底线做到令行禁各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做到“九个严禁”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收受或公款购买赠送节礼(月饼、蟹卡蟹券);严禁公款吃喝及在内部(外训点)食堂变相公款吃喝;严禁违规收受运动员和学生家长礼品礼金、违规参加家长安排的宴请,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度假、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租车借车及违反公车封存管理规定;严禁铺张浪费和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酒后驾车及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封建迷信活动及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严禁值班脱岗漏岗和违反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规定,未经批准出国(境)、出省或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三、高悬问责利剑,从严监督执纪。纪委办公室及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密切关注“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切实采取实地检查、查阅资料、个别访谈、提出建议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坚持实事求是,注重用好“第一种形态”,精准做好教育提醒,防微杜渐。发现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及时报告学院党委,依纪依规严查快处。

节点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情况报告(无需穿靴戴帽,字数不超过300字,主要反映节日风气总体状况、干部群众的感受,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等)及统计表(见附件),请于9月13日(星期二)下班前,报送纪委办公室(教学行政楼902室);9月30日(星期五)下班前,结合实际简要补充报送国庆假期工作情况、两节”累计数据

监督举报电话:0571-83871579

附件: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情况统计表

学院纪委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