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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LD体育app下载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全面从严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03/30 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组织,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和我省有关部署,根据学院党委要求,在各部门落实2月9日《学院关于全面排查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自查“零报告”基础上,现就全面从严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重要意义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与我国碳达峰碳中和及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背道而驰,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格格不入。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指的是通过专用计算机即“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属于高耗能项目,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国民经济贡献度低。不仅如此,“挖矿”项目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等带动作用有限,加之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风险越发突出,其盲目无序发展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均带来不利影响。

2021年5月多部门部署开展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到2021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印发通知,明确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再到今年1月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入淘汰类产业,重拳监管之下,虚拟货币“挖矿”得到有效遏制,但部分“挖矿”活动转入“地下”、更为隐蔽,整治工作丝毫不能放松。

一段时间以来,各地各部门持续保持整治虚拟货币“挖矿”高压态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从政治上看,立足职能职责、强化精准监督,紧盯虚拟货币“挖矿”背后的作风问题、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惩不贷。从查处的虚拟货币“挖矿”案例看,一些国有单位工作人员损公肥私、利用公共资源参与“挖矿”,一些涉嫌利用公共资源“挖矿”的国有单位自查自纠不力、“挖矿”问题屡禁不止。对违规违纪和失职失责行为,必须坚决查处、严厉惩治、形成震慑。

二、全面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自查自纠

各级党组织、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主体监管责任,全面排查到位,有效防范处置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衍生的风险隐患,确保无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参与虚拟货币“挖矿”与炒作交易行为,无利用学院场所、设备、电源、流量等参与虚拟货币“挖矿”、谋求私利行为。

(一)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把全面从严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讲透政策、讲明纪律、讲清责任

(二)各部门要在全员范围内进一步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与炒作交易自查自纠,2022年4月8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参考样式见附件)盖章后,送交纪委办公室;

(三)纪委办公室及各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要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将整治虚拟货币“挖矿”与炒作交易工作纳入日常监督和政治生态评估重要内容

三、全面开展虚拟货币“挖矿”网络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图书信息中心、综合管理处(保卫处)要按照《网络安全法》要求,进一步强化校园网络安全管理,严防严控利用校园网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对矿池IP加强网络访问限制,从源头排除虚拟货币“挖矿”风险隐患,严格防控因木马病毒引起的被动式“挖矿”行为;全面加强对学院场所、设备、电源、流量等异常情况监测,及时开展自查,或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处置。

四、持续从严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对发现利用公共资源参与虚拟货币“挖矿”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委办公室,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置;对发现遭到入侵进行虚拟货币“挖矿”的情况,及时报告图书信息中心和综合管理处(保卫处),联系网信、公安部门依法依规作出处置;对发现问题不报告、自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推动整治工作不扎实、走过场、敷衍了事,特别是自查自纠后仍被监测发现有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特此通知。


附件:部门自查自纠报告(参考样式)


                                  学院纪委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