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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关于2018年全国青少年游泳U系列比赛(梧州站)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8/08/02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个人:

2018年全国青少年游泳U系列比赛(梧州站)将于2018年9月15日至16日在广西梧州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青少年游泳U系列比赛工作办公室

程浩(总局游泳中心)、高严(女,总局游泳中心)、董寅莹(女,总局游泳中心)、李文静(女,北京)、严蓓(女,浙江)

二、裁判

(一)执行裁判长:男子项目:魏梅(女,辽宁)、本地1人

女子项目:梅雪雄(福建)、本地1人

(二)编排记录长:李硕(北京)

(三)检 录 长:康莉(女,广东)

(四)成绩数据统计:郝凡康

(五)请承办单位选派55名一级以上(执行裁判长须为国家级以上,发令员须为一级以上)本地游泳裁判员参加本次比赛的裁判工作,并于9月5日前将裁判员名单上报游泳部批准。如有特殊情况,需增加人数,必须报游泳部批准。

三、要求

(一)请U系列比赛工作办公室成员、执行裁判长、编排记录长、检录长于9月12日、其他裁判员于9月13日上午到赛区报到,逾期不到者,不予安排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二)请所有裁判员自带最新游泳规则、裁判法、白鞋。

(三)凡担任裁判员工作的不得兼任领队、教练员和参赛队工作人员,反之亦然。

(四)凡参加裁判工作者,必须参加赛前裁判员培训。

(五)参加本次比赛的全体裁判员,如因故需请假,必须报游泳部批准。

(六)执行裁判长须在比赛结束后7天内,将个人工作总结上报游泳部,发送至youyongcaipan@126.com。

(七)全体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购买比赛期间的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并于赛前15天内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签署《运动员自愿参赛责任书》。

(八)如每条泳道编排2名运动员进行比赛的项目,比赛组委会将不予提供成绩证明。

(九)需要办理比赛成绩证明单的运动员,必须由教练员或领队提前1场提出申请并登记(如申请第1场比赛项目,请于9月14日上午9:00-12:00到编排记录处提交申请),且比赛成绩须达到三级以上,否则不予开具成绩证明。每名运动员限开具1项成绩证明。

四、基本技术全能比赛项目

(一)8岁组:50米持棒仰泳腿、50米持棒蛙泳腿、50米持棒爬泳、50米蛙手爬腿

(二)9岁组:50米蝶泳分解(戴脚蹼)、50米爬仰交替、50米交替蛙手爬腿、50米反海豚腿(戴脚蹼)

五、报名

请登录swim.shuruitec.com网站,进入“U系列”专区进行注册和报名。《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可在报名网站首页中下载。在报名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技术人员联系。技术咨询:李振图,电话:15628860975。报名起止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至8月25日。

六、经费

上述指派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由赛区负担,交通费标准为火车硬卧、动车/高铁二等座或低于火车硬卧价格的飞机票,1200公里以上可乘飞机经济舱。

七、有关食宿、交通等相关参赛信息请参见各赛区补充通知(另行通知)。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

2018年7月26日